阿玛尔-斯塔德迈尔
(当我成为年度第一阵容中锋,然后在新赛季每场盖下2个帽,你还以为,我是篮下的统治者?……你被耍了,信不信由你……)
为了确认此事,我翻检了60年NBA的资料,然后我可以放心的给出答案了——200607季的斯塔德迈尔场均抓到9.6个篮板,很遗憾,这是NBA有史以来所有第一阵容中锋里,倒数第二位的成绩。(多说一句,倒数第一是200506季的鲨鱼,9.2个篮板;但他和热队得到了当届总冠军)在此之前,包括比小斯大56岁、身高还不如鲍文的1949年第一阵容中锋格罗萨(他那没有24秒的时代还会出单场19比18的事……),每场都能拿下近11个篮板。如果给我点时间,我还可以查出他全季一共110个盖帽是否也是史上最差的……当然,本季小斯每场送出2.1个盖帽,这是多么振奋人心!这意味着,如果他健康打完本季,在2008年的夏天,他将得到接近600个盖帽!——达到2006年圣诞节时姚明的数字?然后,如果他能够继续入选年度第一阵容,他——如今场均8个篮板——就将成为史上单季篮板球最少的年度第一中锋啦!
当然,您也许厌倦了他的数字游戏,那我们回忆下2007年的圣诞大战吧……湖人队小野猪似的安德鲁-拜纳姆,本季刚开始打首发的20岁男孩,在小斯头顶扣了个空中接力,那一刹那他和小斯的模样就像2005年夏天小斯在邓肯头顶扣完一个球一样……全场结束时这个孩子28分12个篮板,而小斯19分6个篮板,外加5次犯规。迷人的在于,这远不是第一次了。对猛龙时,波什职业生涯最高的42分。对马刺时,邓肯赛季最高的36分17个篮板。对黄蜂,钱德勒14分18个篮板。对步行者,小奥尼尔的30分11个篮板。对狼,阿尔-杰佛森的32分20个篮板——以上仅仅是小斯12月的慷慨表现。我无法不回忆起拉希德-华莱士那句著名口号:在他蹂躏罢阿根廷人诺希奥尼后,边吹口哨边哼如下歌词:“银行,他是个银行!”
回忆2005年之夏,在与马刺的六场大战中场均37分的那个小霸王,是件令人伤怀的事——忽然间他25岁,膝盖经过了手术,变成了另一个人。对一个23岁,可以一场得50分,飞跳而起时让人想起肖恩-坎普的年轻怪物,你总是能够原谅他的一切弱点;但想到他在2007年西部半决赛,听任邓肯随心所欲的拿到30分摘下15个篮板时,你就得考虑,科尔上任太阳总经理后,把科特-托马斯卖掉的举措是不是在出卖太阳的未来(我总是阴暗的想到太阳1988年放弃了科尔,而科尔职业生涯最后一枚冠军是在马刺得的)。好吧,他本季在封盖时表现出了足够的积极性,相比此前对对方投篮表现出的麻木总有些进步,但这并不妨碍他在太阳缺少内线替补的时刻,继续暴露在全联盟的内线火力下——以后会出现以下场景吗?某队驾临凤凰城时集体忧心忡忡,惟有队上的内线们兴高采烈,如同过节?
问题在于,丹东尼错过了最好的时光。在小斯最适合发育的年份,他让科特-托马斯或者其他炮灰去为他代挨了无数炮弹,这让小霸王成为了跛足的巨人:他可以用稳健的跳投、漂亮的挡拆后接传球扣篮、篮下小勾手、面筐突破后的抛射得分,然后用闲逛似的步伐松松垮垮的晃动,让对方在自己头顶做同样的事情……如今他年已25岁,依然不懂得如何咬紧对方内线的脚步、如何应付轮换挡拆、如何辨别对方肩膀晃动是想翻身跳投、转身勾射,还是仅仅肩膀发痒……2007年刚来时,世界在讨论他与德怀特-霍华德这两头年轻的野兽,谁才能统治未来的内线;然后在冬季来临时,那个比他小三岁的怪物高中生在被人谈论是否可以候选常规赛MVP,而小斯则不断被人在头顶砍30分……当然,德怀特-霍华德远未成熟,但不妨碍他在某些夜晚表现出一些统治力,让观众感觉眼前有挥之不去的巨大阴影,活象在霸天虎漫天呼啸的阴霾下,于残断的楼宇间穿梭的地球人……而小斯,他与太阳一样轻快优雅,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他的跳投与2005年一样犀利精准,而2005年场均26分、3次扣篮的他如今每场20分、不到2次扣篮。膝盖毁伤对他的影响不算明显,但显然已经像泥淖一样,在纠缠他奔向伟大前程的双脚。而且,当他放任那些家伙们在他头顶得到30分时,你会置疑一点:他是否成为统治者?他真的有这个欲望吗?
ESPN的比尔-西蒙斯强烈建议用小斯去交换拉希德-华莱士——实际上,如果真的这么做了,马刺或者会感到不安。太阳会失却每晚两次壮丽的扣篮——当然,巴博萨和马里昂们会尽量如数补齐;太阳还会丢失一些挡拆之后的跳投——当然,拉希德本季37%的三分率,将保证他在更远的距离投中球;太阳可能将丢失一些直接的内线得分——但如前所述,马里昂、希尔和巴博萨依然存在着。最后,太阳将拥有2004年至今保证活塞立于东部顶端的防守武器,将拥有多年以来唯一在总决赛中制约邓肯的人——这样球迷就看不到邓肯、杰佛森们继续在凤凰城内线砍30分了。你会觉得这是损失吗?
当然,太阳不可能这样交换。拉希德年已33岁,而小斯比他小8岁。他是凤凰城的未来,太阳不能够失去未来的栋梁。但是,如果功利一点,我们将回忆起当代最伟大的组织后卫纳什的年岁。如果他明年夏天打进总决赛时,将达34岁高龄。他还能长发飘飞的奔跑多少年、引来多少尖叫与叹嘘呢?——离开了纳什,阿玛尔的价值有多少?
思考一下吧,太阳队……难道你们那华美的篮球境界,已经提高到宁愿让对方中锋多扣几个篮、以便使比分更高的地步了吗?
拉希德-华莱士
(当我整季接近40次技术犯规,你还以为,我是个暴躁粗线条的野兽派……你被耍了……信不信由你……)
我整理过一个无聊的概念——大学血统论。例子如下:
如果你是杜克大学的人,那么你大概是白人(JJ里迪克、雷特那、邓利维),如果不是,那你的身高一定不超过206公分(邓、布泽、布兰德)。你也许三分球不错,但内线就一塌糊涂了(JJ里迪克、巴蒂尔、邓利维),但如果你能够在内线得分,那你必定不会三分球(希尔、布泽、马盖特、布兰德、杜洪……)总而言之,杜克大学的人基本有以下特征:白人,或不到206公分的矮壮黑人;三分射手,或是切入内线的好手。结束。
同理我们可以整理亚利桑那大学如下:喜好投篮的假控卫(阿里纳斯、萨利姆-斯塔德迈尔、特里、迈克-毕比),或者挺有大局观的小前锋(理查德-杰佛森
、伊哥达拉、卢克-沃顿)。而康涅狄克大学出品则可以打上如下标志:射术精良的后卫(阿伦、汉密尔顿、戈登)、可以打3、4号位的摇摆前锋(维兰纽瓦、鲁迪-盖伊、克利福-罗宾逊)。乔治城大学?请先向三位伟大、坚硬、偶尔凶悍到近于肮脏的中锋致敬(尤因、穆托姆博、莫宁)。
以下是正题了,我们将提到神圣的北卡罗来纳大学……伟大的迈克尔-乔丹的母校,我们将回忆起许多以乔丹为模版的得分后卫(斯塔克豪斯、文斯-卡特、麦坎茨),以及一些明明是大前锋,却喜好远射的家伙们(贾米森、马文-威廉姆斯、以及NBA50杰之一的比利-康宁汉)——
以及我们将说到的,拉希德-华莱士。
他尚未在波特兰开始那声名狼藉的狮子吼赛季前,本是一个好孩子。他的新秀季是那支华盛顿队伍叫做子弹的最后一年。那季韦伯因伤只打15场,但华盛顿却由21胜拔到了39胜,甚至在最后时刻依然有冲击季后赛的机会……人们总是以为,那一季的奋起乃是霍华德的功劳,这种错误概念使此人在1996年夏签了著名的1.05亿合同,这份合同最大的作用除了资助霍华德在1996年12月去夜总会风流快活之外,还顺便成为了历史教科书——如果有的话——教育总经理们如何避免签下高薪低能的合同。没有人注意拉希德:他在每个夜晚不需督促的去面对对手内线最强选手,乐趣无穷的享受着防守的快乐;每是队上可靠的得分手和篮板手,作为大前锋,65场投了82个三分球。他的存在使所有人快乐,除了他的前女友——季末,打出完美表现的他心血来潮,跑去找他的前女友,结果被警察局问讯。
在他去到波特兰后,华盛顿土崩瓦解;而他则让开拓者的30号在接下来的若干年里,成为了联盟裁判最厌恶的球衣。他每晚唠唠叨叨,对每个犯规表示不满。他缺乏杰森-基德在2007年赛后评价裁判——“那三只瞎老鼠?”——的耐心,他喜欢直截了当和他们交流。实际上,大多数裁判与NBA里那伙亿万富翁并非一党,他们不过是群已届中年、心智成熟的管理员。当看见一个遍体文身——那让艾佛森、罗德曼都自愧不如的美丽花纹——的家伙,龇牙咧嘴、双眼圆睁,絮絮叨叨、倚老卖老的教训你说:“您老的判罚如何如何有问题”时,大多数裁判都会第一时间想到自己有权利立刻吓唬他闭嘴,然后手就痒了……糟糕的是,许多时候挥下胳膊,做出“T”的手势完全无效。对于其他球员,这个手势可以让他们安静。罗德曼会逃到角落里想坏主意,卡尔-马龙会歪着头露出邪恶的微笑,米勒会跑到队友那里去骂裁判的女性亲属,而佩顿则会奸笑着走开,一边嘴里念念有词让你疑心他在骂你(实际上他也确实在骂你……)。只有拉希德,一个技术犯规的手势就像他的开关。当他看到“T”形手势后,就像看到红布摇摆的公牛。首先,他会难以置信般轰然睁大眼睛;当确认你是在朝他发放犯规后,火药桶立刻引爆,接着就是他的怒吼,然后,第二个技术犯规……这就是拉希德十年以来与裁判交往故事的缩影,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实际上,当AC格林在职业生涯晚年,为了延续他的连续出场记录,几乎是爬都要在比赛里挨上三分钟时,已经有些行为艺术的征兆了;而十年如一日的延续某种勾当,无论如何都是至高的行为艺术。所以,如果有朝一日拉希德退役,他的怒吼将与米勒为双手拍粉、勒布朗啃咬指甲、乔丹伸出舌头、鲨鱼的摇摆舞、斯普雷维尔的割喉礼一样,成为时代的经典影像。人们将牢记他的怒吼之声和太阳穴怒爆的青筋,牢记他被判罚后原地一跳三尺、双手挥舞的愤怒——
甚至忘记他原来是个什么样的球员。
首先,和埃尔顿-布兰德、阿卜杜勒-拉希姆不一样,1997年22岁至今,每一年他都不会错过季后赛;其次,除了在鹰队的短暂停留外,他效力过的华盛顿和波特兰,都在他到来时猛然提升,在他离开后就此沉沦。最后,你很难找到批评他的借口,倒是在他数据平凡的年份里,被认为足以和邓肯、加内特、韦伯并列为NBA最好的前锋选手……但是,记者也很难找到机会为他欢呼,因为他不会砍下40分20个篮板,成为报纸的头条。他拥有着北卡大学人的性格,一如以状元身份去湖人后甘当替补的沃西:典型的名校团队球风,扎实的技巧,天才,以及——消极点说——在需要他自私的时候显得懒洋洋的。最后,我们不得不说,即便进攻上拥有偶露峥嵘便使人恐惧的天才,他依然是一个防守第一的家伙。与乔丹、沃西一样,他拥有北卡典型的“自虐式”自我完美倾向。他一进NBA就懂得了关于胜利的一切,不需要任何人教,他就已经开始干了:聪明的传球手、意识独到的内线老鼠、防守对方的任何内线箭头、外围远射、内线翻身单打:球队胜利需要什么,他就提供什么。
我们甚至可以说,他是一个斯文秀雅的球员。桑德斯来到活塞队后,给予了他赞颂:“拉希德很像加内特。”200506季,接近一半的出手来自三分线外,作为一个大前锋每场罚球刚过2次,全季三分球比罚球多。问题是,你没法指责他,因为他拥有36%的优秀三分率。2006年2月,他因为联盟第9的三分球数而被选入全明星阵容。本季,他有83%的进攻来自跳投,每场出手4次三分,命中率37%。如果不是他在2005年总决赛里防得邓肯场均21分和40%的低下命中率,如果不是他在大本走后依然支撑着活塞强大的内线防守,如果不是他依然不时对裁判怒吼,你都要误会他是不是像贾米森、哈林顿们一样,成了一个偏软的内线?
如今的他怒吼渐少,被媒体挑衅时习惯眼皮都不抬的表达“联盟归联盟,我归我,他们做啥都不会改变我”的淡漠。他默默然保持着活塞的强大防守、内线攻击和外围火力,球队需要什么他便迅速献上,让人们都等待其坠毁的活塞依然保持在强队之林。忘掉他的怒吼历史之后,你会觉得又看到了一个邓肯——宽肩、沉默、数据无法形容其作用、平静。当然,那样你又得误会他已经心灰意冷了……对他最准确的定位只能来自恩师。布朗对拉希德描述如下:“虽然他经常和裁判口舌交战,但实际上他比任何人都要关注比赛……他是个对比赛投入全部热情的球员。”
迈克尔-里德
(当我每晚射进6个跳投,你还以为,我是个完美的纯射手……你被耍了,信不信由你……)
在奈史密斯将球抛向那个装桃的筐子时,他一定没有多余的概念——这些概念包括韦德式的第一步切入、纳什的急停和瞬间变向、皮尔斯的后转身、勒布朗式的身上挂着一串香肠般的后卫起跳,扣篮——而仅仅只想着:投射。在拉塞尔为联盟带来盖帽这个概念之前,篮球运动最基本的概念就是:找到空位,投射。
所谓纯射手,就是这样一群人:汉密尔顿、米勒、马尔利、科尔、霍纳塞克。空位,接球,起跳,球以最简练最快速的步骤飞向篮筐,静听球网“刷”的一声。2007年12月,杰森-卡波诺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新的神话:他在右翼三分线外双手高举接球,在右手接到球后略微沉了5厘米,然后右手一抖出手……全过程可以看作球沾了他的右手一下,然后被推了出去。0.2秒左右的时间,一个远射就产生了……
但是这一切和迈克尔-里德无关。
他的球迷立刻愤怒了,扔来了鸡蛋、番茄和椅子……什么?连续五季场均得分超过20,近三季每晚进两个三分、每晚至少有12分是跳投获得、2006年11月11日壮丽的32投18中、三分线外12投6中得到57分的超级射手,他不是纯射手?
好的,我们列一组数据吧……截止到2007年圣诞节,拉加-贝尔的跳投受助攻率是90%,科沃尔,86%。汉密尔顿,75%,雷-阿伦,70%。
里德,55%。
这意味着什么?贝尔每10个跳投中有9个是接传球后的直接出手。雷-阿伦则10中有7——回忆一下本季那几个快速接球后的绝杀。里德则有接近一半的球是非跳投……
姑且扔开数据,回忆我们观看雄鹿比赛时的场景吧。想一想里德是如何进行进攻的。他可曾像贝尔那样,快速奔跑,接过纳什一记长传然后三分线外出手?他可是如汉密尔顿一般在活塞的层叠人群间穿梭,接到比卢普斯一记稳定的传送跳投命中?或者,像雷-阿伦一样,沿三分线大范围跑动,接过KG从内线传来的球,远射中的?
似乎都不是。
我们现在需要回忆一下里德的早年生涯。如今他当然与布泽、阿里纳斯一样,成为了二轮出身草根球员自强不息的典范,但在2000年夏天,他确实是没什么人要。他有不错的远射技巧,但在雄鹿,他只好当阿伦的替补。问题在于,他缺乏阿伦那样迅疾灵巧的无球跑动,以及接球跳投技术:这让他只好捏着球不放,然后寻找机会摆脱跳投——想象一个左手版、不那么癫狂的阿里纳斯:这就是他的球风。
实际上,即便想成为一个无球跑动型的纯射手,对他而言也不复可能。首先,阿伦远走西雅图后,里德基本成为了雄鹿的王牌。即便战绩惨淡,破庙里当方丈也总能称孤道寡。他198公分、97公斤,比201公分、87公斤的汉密尔顿壮硕太多。这让他不适合做曲回流转、老鼠穿墙似的无球跑。于是,他只得如我们所见的一样:大量持球,寻机用他快速的第一步突破,或者造成罚球。作为射手,他的突破极具破坏力,这让对位防守者轻易不敢缩短与他的距离,更不敢放弃压低重心的努力。于是,里德有机会在大量运球、窥伺对方眼神后,忽然在三分线外起跳远射:这种奇妙的、不加运球变向摆脱的投篮方式,更接近于科比、麦蒂这些摇摆人所为,而与精雅轻灵的纯射手们显然拉开了差距。简而言之,里德已经是一个技巧虽不丰满,但却有威胁的外围持球攻击手了。就像我们不好意思说米奇-里奇蒙或者后期热爱跳投的乔丹是纯射手一样:里德也已经退出了那个行列。作为一个二轮出身的草根,他深明世事艰难,所以格外现实:或者粗暴强悍的突破,或者坚决干脆的跳投。互为相辅,让对位选手难以抉择。他每一个跳投都像斗牛士与公牛斗智一样,是一次单挑的一对一,而不像传统的纯射手,是在对方防守不周处,施放冷箭。
当然,他所要感谢的其实并非自己壮硕的身躯、不错的运球节奏感,或是优秀的跳投能力——这在NBA并不罕见。ESPN的哪位说过?“因为使用左手,波什比他原该发挥的水准之上,每场还多加了5分。”大卫-罗宾逊、吉诺比利和费舍尔,这些使用左手的家伙都利用着这个诡异的优点,在防守时屡屡让对方陷入错位的烦恼。当里德的对手汗流浃背的面对他,面对这个可能左手突破(方向甚难掌握)、可能左手跳投(更难控制角度)、而且控球节奏细密低回的家伙,总是会痛苦不堪。这种痛苦大大有别于穿越无数人群追赶老鼠般急窜的汉密尔顿、或是边互相漫骂对方的生理缺陷,边被米勒推开然后目送他反跑接球远射的体验:应对纯射手时是你追不上而疏漏了,而应对里德时,你完全有机会做出封阻他的行动——但你失败了,只是因为你做错了防守选择。这就像警察追上了小偷,却被他一扳手打晕了一样难受。
蒂姆-阿呆-邓肯的理想国
理想1:世界上……再也没有鲨鱼
2006年8月,姚明宣布说,此后他拒绝食用鱼翅。因为全世界的齐心协力、竭泽而渔,海洋中的鲨鱼已越来越少——但在1989年,美属维京群岛的海岸边却全不是这么回事。13岁的蒂姆-邓肯,已经长了从事任何运动都不会嫌矮的个子,站在潮汐水线上,傻傻的看着蔚蓝的海水;就像很多很多年后,他站在AT&T球馆的罚球线,在二万多观众的嗡嗡声中,对篮筐发呆。红色篮圈和蓝色海水的共同点在于,前者有可能让一个出手轨迹、旋转、力度都完美无缺的投球弹出,后者则可能暗藏着双髻鲛、海蛇、香梭鱼,以及可怕的虎鲨。最后那种怪东西游速飞快,而且性格不甚和蔼。无论你是一个普通渔民,还是每晚做梦、盼望参加巴塞罗那奥运会400米自由泳的13岁少年,它都不会在是否吃掉你的问题上多做犹豫。当然,怪鱼们不会像老街区的扒手一样,你一踏进海水它便尾随而来。可是,一旦遇到,你就很难不完蛋。
1989年飓风突袭海岛。岛上唯一的,符合奥林匹克标准的游泳池崩坏。这和拉里-约翰逊扯坏故乡小镇篮球场的篮筐不是一回事:游泳池不是可循环再生资源。崔西亚-邓肯,蒂姆的姐姐,对弟弟建议说:“去海里游泳”。不妙的是,蒂姆-邓肯缺乏顽劣小孩酷爱的“鲨鱼?让他们来咬我好了”的精神。他害怕鲨鱼。于是,他作为游泳运动员的梦想就此结束。当然,这和1995年迈克尔-乔丹愤怒的接受“离开篮球其实你有许多事干不了,比如当一个好棒球手”这一结论不同。邓肯是彻底的怀着哀伤的情绪告别游泳,去看着崔希亚的男朋友给他演示一种全新的动作。
“喏,这就是篮球。”那个后来当了他姐夫的人说。
十一年后他遇到了类似的选择,只不过这一次,他背后没有让他无法回归的游泳池,面前也不是危机四伏的海洋,而是两根橄榄枝。一根的彼端是他的母队,圣安东尼奥马刺。另一根的彼端是矢志重建的奥兰多魔术——而且,奥兰多人似乎生怕自己的分量不够,已经预订了格兰特-希尔和特雷西-麦格雷蒂,以助声势,便于当邓肯的左膀右臂。此前一年,23岁的他已经在圣安东尼奥捧起了总冠军奖杯,拿下了总决赛MVP。选择黑白色的马刺球衣,或者穿上蔚蓝如海的魔术战袍:这个决定不只关系到他要搬去哪个城市、为哪个队的球迷签名、为哪个城市的电视台做秀微笑。全美媒体都清楚,这个巨人的走向会左右联盟大势。他的大哥大卫-罗宾逊紧张过度,在邓肯去奥兰多旅行一趟后,从夏威夷飞回圣安东尼奥,对邓肯进行游说。搭档三年,他比资本家远为了解他的兄弟。因为在夏季之前,邓肯已经说过:“我不愿打中锋。”罗宾逊知道,那只是因为他害怕洛杉矶那条鲨鱼。
最后让邓肯留在马刺的决定因素究竟是情义、全城飘荡的“留下吧,蒂姆”条幅,还是罗宾逊的“我会去防守沙克”的允诺,没有人知道。希尔、麦蒂和邓肯的组合成为了奥兰多人的2000年仲夏之梦,决定此后多年联盟走势的一次签约在圣安东尼奥进行。我们能够做的是不时想象,假设这个世界上没有鲨鱼这种怪物——即,没有加勒比海那些耀武扬威、尖牙利齿的东西,也没有洛杉矶那条216公分长、大多数时候155公斤以上、喜爱在屏幕前扭动屁股的胖子——蒂姆-邓肯的人生会是什么样?他可以无所畏惧的在大海里游泳,或者在2000年举家东迁。前者或许会让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的游泳比赛局势发生些改变,而后者一旦发生的话——你不妨加以想象。
理想2:祝愿这个世界的人们,都有阅读表情的能力。
首先需要这项能力的是威克森林大学的主教练戴夫-奥多姆先生,这有利于使他忘记自己曾因为观察不细致,险些与一个伟大球员失之交臂的糟糕往昔。事情发生在1992年,蒂姆-邓肯16岁,学了两年篮球,初生牛犊,和其他孩子一起,与当年已入选NBA的阿朗佐-莫宁打了场5对5的友谊赛。戴夫-奥多姆跑来看比赛——因为学校规模所限,他只能眼看孜孜以求的“有运动能力的,喜欢在篮筐附近打球的大个子”欣喜的挽起其他名校伸来的手,而自己只好做舞会墙花——咦,那个小子似乎不错的样子。他是哪来的?维京群岛?那是什么地方?那里的人可知道,篮球和椰子的区别?——奥多姆去和邓肯搭话,结果大失所望。这个大个子低头看着他,嘴唇紧抿,双目圆睁。既不像是生气,又不像是高兴。他看待奥多姆的表情中,唯一能够辨析的是好奇——一条小狗初次看到螳螂那种表情。等好奇心衰减后,他停止了对奥多姆的观察,表现出一副“如果我对你的话表示不在意,你不会生气吧”的模样。嘿,这个精神不集中的小子,他知道我在说什么吗?如果不是因为他的个子和宽肩,我干嘛浪费这么多时间?
幸好奥多姆又和邓肯交谈了一次,然后他发觉他的认识是错误的。这家伙逻辑清晰,思维敏捷,而且居然还会说点冷笑话。经常魂不守舍般发呆?那是他关注的方式。他不仅是运动天才,而且理解能力惊人。OK,定了。欢迎来到威克森林大学。连他那对尖尖的、酷似撒旦的耳朵,都像是为这个队名——威克森林大学魔鬼执事队——准备的。
时间转到2007年4月16日,圣安东尼奥马刺与达拉斯小牛的比赛。美航中心的观众们心惊胆战的看到马刺依然以70比68领先。老裁判克劳福德第三节威风八面,先是给了邓肯一个技术犯规,让波波维奇赶紧护犊,把当家宝贝放上板凳。接着,大手一挥,布鲁斯-鲍文也吃了一个T。坐在板凳上以手支颐、一脸无辜的邓肯显然不甘寂寞,开始发挥他讲冷笑话的天才。等克劳福德又一次朝阿根廷人奥贝托挥舞双手判罚犯规时,邓肯乐得前仰后合,带动着马刺全队发出与其说是无可奈何,不如说是深感有趣的笑声。克劳福德先生显然对他背后的声音相当敏感。老人家朝邓肯做了个手势,邓肯和他的队友无一例外睁大了眼睛,小牛队员们叉着腰愣愣的望着,美航中心的球迷甚至忘了嘘声和叫好:蒂姆-邓肯,即将年满31岁的、打了9年NBA的蒂姆-邓肯,赛季结束时,他就将坐拥个人第九个常规赛第一阵容、九年中第四个总冠军戒指,荣誉室里还放着两个常规赛MVP、三个总决赛MVP的奖杯的家伙——在其职业生涯中第二次被罚出了场。
重看电视镜头,你会注意到,当克劳福德向邓肯挥“T”的手势时,那帮家伙嘴角犹留笑意。他们经历了这样一个过程:“呃?一个T……嗯,T?给谁?”(集体转头)“蒂米?哇哈哈哈!”(霍利狂笑起来)“这家伙,太好笑了。”(托尼-帕克的表情在说:“我该笑呢还是去劝阻这个裁判?嘿!”结果他还是在笑)“喂,喂,是真的哎!真的要罚蒂米出场!”(然后全马刺的替补席就好象看到一个开小差的学生被老师叫起来回答问题一样,保持着一种“我该怎么办呢?”的表情,集体傻笑着,看着邓肯站起身来……)
走出球场的邓肯低着头,抿着嘴,没有堪称为表情的表情——十年以来每场胜利或败北他都这样走出球馆,至于被罚,这还是第二次——说出了一个版本:“他盯着我,然后说,‘你想反抗吗?你想反抗吗?’如果他想打架——我和他没有个人恩怨——我乐意奉陪,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他会在比赛进行的时候,对我喊叫,‘你想打架吗?’……我整场比赛只对他说过三个字,那就是在我一次投篮以后,我对他说,‘我被侵犯了’,整场比赛,我就说过这么一句话。”
克劳福德的版本是:邓肯“整场比赛都在投诉”,“即使他回到替补席,他还是在我们背后不停地抱怨。我给了他一次技术犯规,但他还是没有收敛,我回头看了他一眼,他还是在抱怨,所以我就直接把他罚下场。”
两天之后,NBA做出了回复。出生于裁判世家、拥有全联盟最丰富的执法季后赛经验的裁判,老克劳福德,被无限期禁赛。老先生的回应是:“我告诉斯图杰克逊(NBA执行理事),如果邓肯还是在比赛中做这种勾当,我还是会将他罚出场。所以如果雇用我的人不认为我做对了,那我也无话可说。”老裁判甚至暗示他可能不会再为NBA执法比赛,说起话来俨然悲壮慷慨,一副临别断肠的酷样:“请不要对我感到悲伤,我有过伟大的职业生涯,没有人能够从我身上带走这段经历。”
邓肯的说法是:“我真的没有期待什么,我也没想到他受到的处罚会那么严重。不过这是联盟自己的决定。就像我说的,我和这个处罚没有关系……很不幸出现这整个事件。我并不想成为其中的一部分。联盟根据他们的规则办事。而我和联盟的处罚决定无关。我也被罚款了,事情就是这样。就所发生的事情来说,我觉得我的反应不算强烈,不过我理解被罚款的原因。克劳福德对我的反应以及所做的事情都与我无关。但愿他们能考虑到这点,同时我们每个人都能得到公平对待。”
福楼拜批评偶像雨果的小说不够实证科学,不够客观冷静……所以,我尽力将克劳福德先生和邓肯的争端如实还原,想必大多数人都能得出若干结论。奥多姆和邓肯聊了第二次后,发觉自己所想的全然错误。克劳福德先生则也许是个更敏感多情的人——如果你每天生活在一个遍布拉希德-华莱士、杰森-基德(“嘿,那三个家伙是三只瞎老鼠……”)这类嘴尖皮厚家伙的联盟,久而久之,自然草木皆兵。而相当不幸的是,邓肯的表情并不像阿里纳斯那么好认——大概也不会有人误解那个华盛顿愣头青。当你的表情总在几毫米间腾挪至于眉目送情,你就不能怪裁判对你残忍。斯特拉文斯基先生的《春之祭》首演时,莅临观赏的圣-桑大人听这晦涩粗野的调子听到拂袖而去。如果我是斯特拉文斯基,扯住老先生然后细细表述真意,恐怕也不是很适合——就像我们不能指望每个人都能读懂邓肯的表情。我们只能盼着世界上多一些宽容的耳朵,以及多一些善于阅读表情的眼睛。
理想3:每一个擦板球,都值3分——当然如果是5分,那也不是坏事。
黑白录象的作用之一,是使世界回忆起流年所剥蚀的一切。譬如,紧身球裤、观众们集体抽雪茄、球场上空的彩气球、弗雷泽的花衬衣领、拉里-伯德愤怒的将球砸地(如今这种事会被判技术犯规)——ESPN的专家帕特-佛德补充说,还有许多东西已和撒丁莺、蓝翅鹊一样稀有,比如造带球撞人(如今这是南美人的专利)、弱侧掩护,以及刻意的(而非凑巧)打板跳投。
就像没有人会记起比尔-拉塞尔的11枚冠军戒指之后,第二人是谁?没有多少人能够说出萨姆-琼斯这个名字,虽然他的冠军戒指和鲨鱼、乔丹合起来一样多。这个总是被红衣主教痛骂的、在录象里总一副郁郁寡欢、仿佛随时打算开煤气自杀的失业者嘴脸。但他却可以在任何角度——除了正面——投出一记漂亮的打板球。为什么不投令解说员大吼“Nothingbutnet”的空心球呢?琼斯老爷子用一副典型凯尔特人的现实主义口吻说:“投擦板,你有两次机会——如果打板不进,碰到篮筐还有转进去的可能嘛。”
我们最后一次看到擦板球大行其道,是2006年夏天的总决赛。德文-韦德,用他翻来覆去的切入,使自己的名字列入NBA历史上“最不惜受伤以追求效率的球员”之一。他追求效率的方式是,每次出手,球都会亲吻一次篮板。或者上篮,或者翼侧的跳投。早在马奎特大学时,他的教练汤姆-克林就鼓励这个高四才学会扣篮的男孩多多练习擦板投篮。当然,我们可以把这个视为韦德三分球永远不会提高的理由之一:对三分球来说,擦板很不安全。擦板需要对旋转、力度的柔和把握。NBA已经没有多少球员热爱中距离投篮了,退几步的机械训练可以达成一个三分球,何乐而不为?这些技艺停留在上一代人的私藏之中。回忆一下40岁的迈克尔-乔丹:在华盛顿奇才那衰老的两年,在翼侧觅得空挡时,他会给你奉献一个擦板跳投。
萨姆-琼斯还说,NBA如今关于擦板投篮,有一个家伙和其他人远不是一个等级:蒂姆-邓肯。这曾经是他的商标。前述的奥多姆教练在大学前期苦磨邓肯的背筐技巧,从大三开始,才允许他扩展面筐技术——这其中包括至为古典的擦板跳投。性格即命运,同时与风格相关。你不能指望鲨鱼成为一个优秀的外围远射手,也很难相信纳什成为一个独断的内线轰击器——这会像让洪七公使蛤蟆功、罗成使紫金锤一样荒诞。1997年夏进入联盟,邓肯的风格便立竿见影。被鲨鱼不吝溢美之词的基本功,举手投足无不合乎规矩,以及近于绝迹的擦板球:这些都有助于人们形成对他的印象。看到无数孩子飞龙在天劈出一记360度怒扣,或者一连串交叉运球后跳投三分,乱花缭绕之中,忽然闪出一记平稳的旋转球,打板入筐:就像在摇滚乐演唱会现场听到了一首严整的赋格曲。寻找到打板点,想象出折射的角度,然后用手指稳稳的做出完美旋转(侧旋球很容易擦板不沾筐的偏离),这样的风格对一个拿到心理学士学位的大龄新秀来说,过于合适了。
但,2007年夏,我们却很少看到邓肯的擦板球。早在2003年纸雪飞扬的时刻,大卫-罗宾逊宣布退役开始,15英尺左右的擦板便开始渐次稀少。马刺失去了一个低位威胁,而邓肯——如前所述——是个相当现实的球员。你很难指望他像凯文-杜兰特一样,重视风格胜于比赛。他必须每晚在三秒区与人下国际象棋一样推磨步伐,勾射、低手上篮代替了饶有余裕的擦板跳投。2005年夏,足底筋膜炎使他的起跳节奏、手感都像被牵扯的提线木偶。面对两个华莱士职业摔角一般的贴身肉搏,他只能大量选择横向移动后的勾射,或者是快速的寻觅篮筐中心的跳投。2007年4月,他年满31岁,却还是必须和年轻的肌肉怪兽们在篮下扼杀空隙。他无法像韦德那样在晃过一个人后,在翼侧起跳寻找擦板的角度。这是马刺的哲学使然:就像波波维奇不会容忍托尼-帕克投任何一个无厘头的三分球。(“托尼,你为什么还不去死!”)三分球,或者低位攻击,这是功利主义法则作用下的世界。没有人会在意撒丁莺是否鸣叫、街角卖唱的那个是否是最后一个爵士乐手、背身步伐是不是会彻底死掉。联盟在立法规定衣服、限制联防、球员不许和裁判吵架。至于擦板……这不是资本家关心的理由。“那些爱看擦板的人是否会买球票入场?”——大卫-斯特恩或许会这样问。马刺与邓肯远不是行为艺术家或者理想主义者。只不过,倘若有机会让擦板投篮重新获得价值,蒂姆-邓肯想必会快乐一些——就像你去找老皮影戏表演者、老磨刀匠、箍桶人、墨西哥巴洛克风格木雕师,告诉他们“你们的活现在值钱啦”,他们想必也不会不高兴。
理想4:世界上没有罚球这个东西……或者,能让我去右边罚吗?左边其实也行。
我们能够安慰邓肯的是,在罚球上,你还不是最糟的。远如威尔特-张伯伦,近如鲨鱼,更近如勒布朗-詹姆斯:如果你志在成为帝王,那么总该留给遭屠宰的牛羊们一些逃生的机会。我们可以料想的是,假设邓肯、鲨鱼、勒布朗们集体罚球率上80%的话——联盟一定会想出些规则来制约他们。想一想吧,罚球率50%开外的鲨鱼和张伯伦都遭遇联盟三番五次的立法限制——这其实类似于变相求饶。“明着打不是您对手,咱们换个法儿要不?”
与张伯伦不同——他为了罚中球无所不用其极,争奈蒲扇手无法细若春柳,到老来丢下脸面用端尿盆罚,依然故我——也异于鲨鱼——他爪子太大,只好如抛排球似的罚——邓肯的一招一式都在提醒着世界,“词典中‘基本功’一项应该直接贴我的照片”。所以,他的罚球不准显得格外触目。人们很容易原谅奥卡福、博古特、库里这帮人不堪入目的罚球命中率,因为这伙家伙所需要考虑的是在某季中成为联盟中最好的20名球员之一(按现在来看似乎颇为渺茫),而蒂姆-邓肯,人们所需考虑的是他现有的地位是否已经是60年来史上前十的伟大球员——而且还是史上基本功最扎实的球员之一。当你看到他在罚球线上和诺维茨基一样夹紧膝盖——让人觉得他们似乎很需要上厕所——睁大眼睛凝望篮筐,略微张嘴,将球举起,然后右手直直一翻,球沿一条极平的轨道直奔篮筐后沿而去的时候……好吧,在他退役之后为他拍传记片时,这样的镜头请导演掐了别播。
我们当然没能力为邓肯做心理咨询课——他会用一张学位证书让我们惭愧不已。但是,单纯为其手型是否柔和、节奏是否妥当而操心,圣安东尼奥人想必早已操碎了心。无法解决的问题我们最后只好归结于心理——或是巫术,但似乎上帝没打算太为难这个大个子。我们可以将他的故事划出一些连线:害怕鲨鱼——喜欢沉稳的擦板得分——采取较为稳妥的、签约马刺的做法——可以用表情时绝不动用语言(在重新回味这个细节时我想到了《三剑客》中的阿多斯)。最后,我想我们可以将肯扬-马丁那个文身拿来给邓肯了:患得患失。毫无疑问,蒂姆-邓肯是一个追求稳妥、安全和现实的家伙。他的最大优点是能够在刹那间寻思到某个把握最大的决定,而罚球则是一个最为考验“如果我做不对某一个细节,就会完蛋”的举动……
好吧,或者我们可以找另外一个理由,我们可以赖在可恨的戴夫-奥多姆身上。所有因为邓肯罚球失准而导致下注未准的赌徒可以集体驱车杀奔威克森林大学,朝奥多姆大放厥词以出口恶气。因为我找到了萨姆-琼斯的话。“擦板投篮,在正面就是不可行的。”然后,请你去NBA.COM看一下那里的投篮点安排(这个系统很有利于人们去防守卡梅罗-安瑟尼:因为人们会发觉他喜好的投篮点少得不大对劲),你会发现,罚球线右翼和三秒区左翼是邓肯最精准的投篮点;而罚球线一带的中投,命中率则惨不忍睹:因为在正面,你不能进行擦板投篮。如果邓肯的罚球需要一个技术原因,那恐怕只能是这个了。接下来,波波维奇可以考虑向联盟呼吁取消罚球,犯规即得两分——迈阿密热队的两位先生一定会赞同这点。或者,希望将罚球线向两端延扩一些,让邓肯可以在两翼进行罚球。本来嘛,范埃克塞尔都可以离罚球线两步罚球,横走两步又有何妨。
理想5:别紧张,有趣些。
听不懂弦外之音的人是煮鹤焚琴的好杀手。譬如,1986年全明星赛三分大赛前,拉里-伯德步入更衣室对竞争者们说:“好了,你们决定好谁当第二了没?”如果是一个刚入联盟的小子,也许就会不理解老凯尔特人式的冷傲讽刺,跳起来跟他聊聊,然后这个传奇就毁了……2007年1月8日,帕克缺阵,马刺清洗了灰熊。记者穷极无聊的去向邓肯,帕克缺阵影响如何。“当然有很大不同,我们赢了比赛。我想这说明些什么了,我们要交易,或者把他处理掉,或者干点其他啥。”
说以上这番话时,邓肯的脸像个平底锅,语气严肃,于是这个世界又多了一些戴夫-奥多姆先生,至少在几天内,确实有一些人在紧张考虑托尼-帕克的未来。这和托尼-梅森博格初来马刺时是一样的:当他看见波波维奇在更衣室里朝队上真正的王牌大呼小叫,而邓肯却低着头一言不发时,他以为自己到了一个即将崩溃的球队;然后,当波波维奇在过道中接受采访、而邓肯在他背后模仿着他摇头晃脑的样子时,梅森博格更加摸不着头脑。最后,看见这两个人并肩出门,他才隐约觉得自己到了一个不那么正常的球队。“12年来,我第一次看到主力和替补待遇相同的队伍。”在这里,西恩-马克斯可以藏吉诺比利的内裤、邓肯可以说“卡列西莫(被斯普雷维尔掐脖子的那位先生,马刺的教练之一)?那个在训练完后朝我们喊‘快上车’的家伙咩?”每年夏天,全队杀奔邓肯家联机打游戏,参加慈善保龄球赛,或者丛林野战。你很难相信,挤在前厅里打游戏的这班家伙是年入百万美刀的富翁。
这就是圣安东尼奥马刺的气氛,常规赛的慵懒如冬眠般的狗熊时,媒体总会急急忙忙对任何细节提问。“为什么不剪头发呢?”“因为我觉得现状不错,什么都不需要改变……头发也是。”你得习惯这类不正经的回话。波波维奇总是不时回忆起他和邓肯初次见面的情景:大四的他开车到教练家门口,然后敲门,突如其来……“他就坐在那里,和我聊天。”老头子说。和这种时时面无表情,经常在背后恶搞自己的人相处久了,拉里-布朗的弟子波波维奇都开始不正常起来。邓肯被克劳福德罚下场后,老头说:“我对此当然有我自己的看法,但是……这是我私人的秘密,我不便告诉你们。”
这是过去十年发生在圣安东尼奥更衣室里的故事,有一个大个子会拍着每个人的头,一起走上球队大巴。“我们可以派詹姆斯-怀特去探球场是否有炸弹,如果他没炸飞,我们就进去。”当怀特从NBDL归队后,听到这话是会吓得魂不附体,还是咧嘴微笑?“我从小爱看魔术师打球,你不觉得我挺像他?”如果有记者会专门去撰文探讨魔术师和邓肯的相似处,那我们只好对他寄予同情。当然,比尔-西蒙斯的老爹,39年凯尔特人队季票持有者,会觉得邓肯无趣。我们所知道的篮球世界,是拉里-伯德的损话、乔丹疯狂的求胜欲、拉塞尔为了胜利紧张的呕吐、里克-巴里的“你们这班人真的会打球吗”,大卫-汤普森扣篮后对吉尔莫所做的鬼脸、巴克利身披西服趴在地上为滑翔机鼓掌;而如邓肯这样的家伙——“嘿,你真的有打篮球的激情吗?”这是华盛顿球馆中某位球迷竖起的牌子。我们可以数一下华盛顿球馆顶上所悬的的冠军旗数,然后比照一下邓肯的戒指。然后我们可以知道,有关趣味这个问题,我们在多大程度上误解了篮球、NBA,以及蒂姆-邓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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