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姚明,征服世界之前,首先请你,一定要自己好好的由张佳玮-信陵发表在HoopChina-火箭专区http://nba.hoop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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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那次胫骨骨折,是闪电一瞬,碰撞所致。此后经年,看见姚明倒,都会吓一下。这次,润物无声,所以乍听来是假新闻。本来,熬十年,惊雷轰开城门,敌酋授首,大纛横扬无前,忽然对你说巨人被脚踵一箭伤了,太让人想扇上帝一耳光说,你丫这剧编得忒狠了,玩儿大悲剧也考虑下人民群众心理承受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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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力性骨折,伤患细如发丝,类似风湿入心,是慢慢儿累坏的。保罗纳什爆炸头,都顶过这个。要好,只能静养,和邓肯当年的足底筋膜炎类似。好在不是杀人的症候,只是磨人。
从2006年以后习惯了,听到伤第一反应是还能走就好,职业生涯咱们另说。麦克海尔当年伤了腿,如今走路还微瘸。姚明打得好与不好,到如今除了姚黑已经没什么可多评论的了。他能好好的,这是先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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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上身腕指,背,下身腿膝踝居多。内线,手腕手指受伤多,但是小事,天勾企图打人,落空,伤了手腕,照样天勾。背,大鸟、大妈和巴克利这种个头不算顶高却往内线钻的人,爱受伤。巨人,腿脚伤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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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人腿脚伤,常见规律如鲨鱼:二十四五膝盖有过问题,体重太大,压迫身体,又是死跳死跑的。早年恢复得好,无妨;老了,脚趾、膝、踝,有一处出问题,于是连绵不绝。譬如伤左脚,右脚就吃力重;于是右脚也跟着,一路株连。姚明,1997年左踝折过,然后是2005年至今,左右脚分别连环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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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姚入NBA前,徐老师说,姚明下半身壮,大马拉小车,好。确实好。前三季,只缺两场。然后,大家都知道了,几乎是人类史上最大幅度改变体格计划。范霍恩、奥拉朱旺各自用了差不多两年,胡吃海赛,长了差不多60磅膘,姚明长了多少磅大家看在眼里了——唯一问题是,不能说大马拉小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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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余的数据不列了,一些来自82GAMES的细数据:
200203出场82次,场均29分钟,每场内线出手平均4.9次,得6.3分,罚球4.5次
200304出场82次,场均33分钟,每场内线出手平均6.2次,得7.9分,罚球5.4次
200405出场80次,场均31分钟,每场内线出手平均7次,得8.9分,罚球6.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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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出场57次,场均34分钟,每场内线出手7.9次,得10.2分,罚球6.9次。
200607出场48次,场均34分钟,每场内线出手8.5次,得10.1分,罚球8.6次。
本季出场55次,场均37分钟,每场内线出手8.1次,得10.0分,罚球7.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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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
麦肯打了9年NBA,双脚碎骨,指腕伤无数,缝过166针,晚年坐轮椅,腿截肢。
鲍勃-佩蒂,11年10度第一阵容的伟大大前锋,11年职业生涯。
张伯伦,前七年七个得分王,后七年一个都没有,但有两个总冠军,有两次到三次助攻列联盟前三。196970季只打了12场,此后197172夺冠季场均不到15分。
拉塞尔,唯一一个不死之身不知啥叫受伤的,几乎不主动进攻。
威利斯-里德,1970年总决赛第七场,瘸腿为纽约出场那个,197172季因伤只打了11场,纽约任他养着,下一季拿了总决赛MVP。不过,因为伤多,他还是只打了10年。
比尔-沃顿,夺冠的1977年只打了59场。14年只打了468场比赛。晚年到波士顿,做传球手,得了年度第六人。
真正的铁人是大梦和猩猩,前者除了心律不齐和被打了眼睛,一直到34岁还可以进第一阵容。后者蹦到36岁,坏了半月板,再没好起来。
天勾练武术和瑜珈,拜李小龙做师傅。42岁。
有参考价值的几个人:
NBA历史上,姚明之前,220以上的球员,只有一个人有两季2010的表现:火箭的前辈,发射塔桑普森。此人第三年场均19分11板,第四五年合计打了91场,得分再没高过16。
萨博尼斯、斯密茨、穆雷桑、布拉德利、波尔,220开外的中锋,除了萨博尼斯的199899缩水季,没人达到过场均10篮板。至于如姚明上季的场均25分,更是没人到过。
萨博尼斯,到NBA时30岁,膝盖彻底坏了,为开拓者组织。
穆雷桑、布拉德利、波尔们不提也罢。
斯密茨,跳投手。
桑普森,224公分的身高,行大前锋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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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黑人,220开外。这两个意象都很容易归到“软蛋、担架”的堆里去。布拉德-多尔蒂,1986年白人状元中锋,全盛时20104的模样,可是也只打了十年。非黑人的28岁等于黑人的30岁,一个坎,悲欣交加:可能是黄金年龄,可能是下坡路。
姚明9月满28岁,已经不必再考虑“是否在内线有统治力”的问题了。张伯伦们到这个年纪,都不争强好胜了。当事人肯定比我们清楚。姚明在2007年夏减了体重,阿德尔曼在2007年底让他提到高位。迪瓦茨怎么能打那么久的?萨博尼斯为什么回欧洲还能继续打?大家都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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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过去的那波连胜,姚明还是回内线,做轴心了。他和阿德尔曼,肯定比我们知道,怎样才是最安全的、最可以避免他受伤的打法。可是,看着他在内线所向无敌,是种多么大的诱惑?如果你有这样一个宝物,你会舍得不用吗?
“我没有换下你……是想看你飞速成长的成果……差点就令我抱憾终生。”
——安西教练,《SLAMDUNK》VOL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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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巴克利觉得姚明得不到20分,然后他输了。从那以后,他已经否决了一个又一个怀疑。关于他是不是可以成为一个引领球队前进的进攻手,可不可以在比赛里统治攻防两端,可不可以每晚搞掉对手内线,可不可以在一整年(去他妈的夏天)绕世界乱飞为两支球队(其中的某支队伍……呃……)拼命作战,他已经一一做出了回答。
现在的情况是这样的,在新闻发布会,他满含热泪。他比我们更知道这次受伤将意味着失去什么。但是,球队和他还是做了决定,他的决定,一定比旁观者正确得多。
我们是看客,我们当然希望他,就像阿德尔曼、范甘迪们所希望的一样,在球场上站尽量多的时间,得尽量多的分,覆盖尽量多的对手。可是,如果代价是此后他和麦克海尔一样,退役后走路依然腿会隐隐做痛,那么,养伤,或者转变球风,或者其他什么,都是可以接受的。
在希望他做到一切之前,想一想,他已经为我们做了什么?
在征服世界之前,首先请你,一定要自己好好的。
从田中芳树谈到奇幻的仆街元素(完成版)作者:兰斯杰,转帖
当我把我的《圣约》从提纲到修订后的实体版正文交到一些网站和文字编辑手中的时候,我经常会听到他们有这样的评价。“你的文章,很田中!”而且,连有些读者都给我打上了幻想版《银英传》的称号。
以上评价,在电子版编辑(其实就是伟大而YD的小生)的嘴巴里等于“你很仆街!”,在繁体版编辑口中等于“你在找死!”。
不过既然如此,那我就从田中芳树这个作家开始,和大家聊聊田中身上潜藏着的网文仆街元素。
特别申明:以下言论,仅仅针对电子版,想写传世经典的人,请无视。
一.田中芳树和《银河英雄传说》
说到田中,不得不提的就是《银英传》。
有人说,《银英传》是科幻小说,田中自己说,那是架空历史小说,在我眼睛里,他可能更像是把奇幻小说的模子给搬到了星际舞台上似得。
一个君主制国家的一个小贵族,如何依靠各种关系和手段怎么一步一步爬到世界的巅峰。这像不像奇幻故事的主线?莱因哈特冯罗严克拉姆,这像不像一个奇幻主角的名字?是的,不用怀疑,这是架空到未来世界的奇幻故事。
《银英传》洋洋洒洒数百万字,奠定了田中的地位。好了,现在抛开故事不谈,我们看看一个作者是怎么设定故事的吧。
1.男主。
第一男主莱因哈特,没落贵族,靠着姐姐的裙带关系混进了官场,但是靠着对王室的愤怒,意志坚定的走上了霸权之路。第二男主杨威利,共和军一个少壮派的二线将校,不懂得伺候上司,但是依靠着头脑和大局观不断的化险为夷,最后被迫推上巅峰的舞台。
是的,你没有看错,双主角!而且还是中途死了一个主角的双主角。你要是这样设定你的网文故事,那十个编辑九个会告诉你,“对不起,大扑!”另外一个连说都懒得说了,直接把本子丢给你,让你自己悟去了。你不服?下场参见《圣约》。(无耻的广告时间)
也许你觉得你很强,你觉得为什么田中写成大神了,你却必扑,那我告诉你,因为你不是田中。(这句话某繁体编辑告诉过我,这句话直接刺进了我的骨头里。)当然,以上的话对文坛奇才的你是不会起任何效果的,但是我不得不说,没有成为大神之前,谨慎行事。
2.女主
什么?《银英传》也有女主?前提是只要你觉得希尔格尔冯马林道夫或者杨提督深爱着的菲列特利加称得上女主的话。
好了,话又要转回来了。如果你写网路奇幻,还是请让你的女主角鲜活起来吧。是的,人类需要爱情,男主需要爱情,而不是莱因哈特那种为了结婚而结婚。你说杨提督的那也是爱情,这我承认,不过还是让爱情来得猛烈些吧。
至于女主不鲜明的下场?参见《圣约》(继续无耻的广告时间)
3.主线
《银英传》的主线其实在前半本是很鲜明的,莱因哈特的奋斗史,杨威利的迈进史都相当明确。可能是杨提督的华人设定,让这个人物更容易带入吧,我个人对杨提督是相当偏爱的。
但是到了后期,田中明显开始发展配角起来了。当然一个原因是杨提督被杀人田中无情的杀害了,尤利安不得不接过养父的衣钵。所以当我第一次看的时候,我几乎在杨提督死的时候就认定此书可以结束了。(我一朋友更夸张,说其实齐格飞死的时候,书就可以结束了。我的天,那时全书才写了20%左右。)而且最后一卷,田中很花笔墨在围绕另一对短背山-帝国双壁米达麦亚和罗严塔尔上也有些偏离主线的意味。
说到这里,你明白我要说什么了吗?是的,抓住主线!还有,别让你的主角那么早死!不不不,应该是别让大家喜欢的角色那么早死,要死也要等到中后期。读者可能不能忍受你长时间游离主线去经营一个配角,而且最后还是让他挂掉。
下场?参见~~~~~~。嗯,这个错误我没犯。
4.配角
曾在小圈子里做过一个小调查,那是《银英传》里你最喜欢的角色是谁?答案很多,真得很多。不过除了杨提督,听到最大的声音不是第一男主莱因哈特,而是他的短背山对象,永远活在莱因哈特心中,让男主失去爱情的齐格飞。
是的,我想说的是别让你的配角出风头出到大家把主角都忘了。这是网文,大家需要的是所谓的“带入感”。这三个词我思索了很久,要是让大家带入一个配角中,但是又常常看不到他,我想读者们会很痛苦。(就如同我那个深深看着齐格飞的朋友,自己给自己麻醉了8卷书,告诉自己此人会复活。天,田中那么善良,那就成不了神了。)
5.政治斗争
《银英传》里很多政治斗争,田中想借这个东西来声讨对现有体制的不满。很多政治斗争都写得有声有色,把人物关系刻画得细致入微。莱因哈特一路向上,脚下堆积的都是怨气和尸体,每一步都走得艰难。在帝国军阵容中,如奥贝斯坦这种人就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但是,我又要转折了。海量的网络读者讨厌看到奇幻小说主角在谈判桌前和人勾心斗角。他们喜欢看到的是主角拿刀刀叉叉去蹂躏那些文官。
下场…………
你们知道我会说哪本书了。(无耻的广告时间)
二.《创龙传》
《创龙传》是什么类型的,比之《银英传》更难界定。按照这边的分类,创龙传应该介于仙侠和玄幻之间,但是我们的杀人王田中却说这就是一部都市小说。(十分orz,人都变龙了还说都市。)
我喜欢《创龙传》,是因为《创龙传》里到处都是田中的中国情节。用中国神话去写日本玄幻,真称得上创意了吧。更让人爽的是,书中处处都在抨击倭国的政客。(打住,免得被和谐。)
好吧,按照格式,让我们来看故事吧。
1.主角和女主
是的,这两个问题我说了。是的,现在变本加厉了。龙堂四兄弟!而且只有一个女主,还是表妹,我的天。大家千万别学田中。
这个问题上面谈过,不展开了。
2.主角无敌
我当初看《创龙传》看了第一本在打哈欠的原因就是龙堂四兄弟简直无敌。怎么个无敌法?拿法术对抗普通人,变身为巨龙烧普通人类。这是无敌吗?
关于这个问题,倒是可以分开来讲。很多读者喜欢一个爽快感,但是又有很多读者喜欢一个成长感。如果是写都市,主角泡妞无数而且战无不胜,那可能还会被人喜欢。但是,我们讨论的是奇幻,奇幻就好像RPG游戏,上来把主角调成99级,那玩起来总不会很带劲的。所以,主角最好别无敌,留有成长空间对作者读者都是有帮助的。
3.扭曲神话
《创龙传》中,主角龙堂四兄弟分别是四海龙王,身边的兄弟姐妹也都是七仙女,八仙之流。什么?你会说这不是很YY,很小白?
对不起,这是奇幻,不是玄幻。
有本事你去奇幻小说里写个齐天大圣投胎,耶和华转世看看。奇幻的YY要有点技术含量才行。引用神话,要找其中的共性,而不是人物带入。比如引用北欧神话,可以引用神话的世界观,但是别有事没是就奥丁转世。
毕竟对于神话,很多人都已经有了先入为主的影像,这样很不讨好。
4.影射政治
田中干了,他影射了我们对面的倭国。但是你别干!因为你在中国!
这是基础问题,特别是你还是新人,写作水平还没达到一定境界的人,最好别把映射弄得太明显。这样对于你将来的出版,发行十分不利。还有可能害了编辑!
三.《亚尔斯兰战记》
若说《银英传》和《创龙传》都称不上是纯奇幻类作品的话,那么《亚尔斯兰》可绝对是传统意义上的奇幻了。《亚尔斯兰》成书很早,算是早期的日幻了。(没记错的话90年左右吧)
曾经和繁体编辑聊起过《亚尔斯兰》,编辑针对《亚尔斯兰》和我谈了下当今台湾繁体奇幻市场一些特点,我也就按照我的理解,来聊聊《亚尔斯兰》的仆街元素。
1.速度
此书就算90年动笔,写道现在,也有18个年头了吧?但是,依然只能算是TJ作品,第二部直到现在还没有看到尾巴。(据说出新书了,反正我是没看到。)
有人说,网文世界,速度就是一切。虽然我不是十分的同意这一个观点,但是没有速度,却是那是万万不行的。除非你已经是大神,不然周经或者月经那99%你的书挂了。照我来讲,1个月10万字确实算是网文的底线了。
其实速度这个东西也和作者的信心和毅力有关,就我来讲,40-50万字的时候是最难熬的。该上的推荐都上了,爆发点还没有到,读者每天的支持也就是不温不火,这个时候是最容易懈怠的时候。而很多作者,一旦松懈了几天,再想进入状态可能就难了。
毕竟你我都还只是人,不是神,所以,咬牙撑过去,或许就不一样了。
2.弱魔设定
上面讲的基本上还是作者心理上的问题,但是弱魔设定这个东西,就好比文章的技术活了。《亚尔斯兰》这本书的魔法设定上,几乎已经弱到完全没有的地步了。虽然蛇王哈萨克的信徒都是魔导师类型的角色,法兰吉斯小姐也能和精灵沟通,但是整部作品中,不管是魔法师的地位和形象,还是魔法的作用,几乎都可以忽略不计。
回到网文这个题材上来讲,最被常用的一个词就是YY。是的,要会YY但是别乱YY。但是一部奇幻作品失去了魔法,其实也就转变成一部中世纪的架空历史小说了。这样所谓的YY点就很难去寻找,节奏也很容易变得严肃而又沉闷。所以,除非写手有很好的中世纪文学的功底,对于政治,战争,人物刻画有十足的把握,不然还是不要做过份弱化魔法甚至没有魔法的奇幻设定。
3.军事流
虽然我没有经过很系统的调查,但是从编辑,读者,作者等各方反馈来看,纯军事流的奇幻的受众会比较小。
网文的读者似乎偏爱冒险奇幻,我个人称之为RPG奇幻。特别是繁体市场,编辑私下和我说,其实只要你文笔尚可,设定够新,去写一本组队打宝的奇幻小说会更容易过审。当然,我不是在这里否定军事奇幻(我个人称之为SLG奇幻)的价值,我本身也更喜欢战争类的奇幻。就好像我在我的《圣约》的简介里写的那样,想写史诗,愿望就是挑战一下《火焰之纹章》和《兰古利萨》,熟悉的朋友都会知道,这两款是纯奇幻SLG游戏。
《亚尔斯兰》因为其弱魔设定,不得不走上军事奇幻的道路,这也对作者的战略思想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曾经看过不少奇幻的战争,都是几万人之间的数字撞击,缺少了谋略,战争也就失去了色彩了。
4.架空主角
虽然《亚尔斯兰》的主角顾名思义就是亚尔斯兰王子,但是看过小说的人,几乎都会发现这个王子的戏份其实并不多,也不出彩。更为出彩的,反倒是座下的一文一武达龙和那尔萨斯。若说《银英传》后期有些注重描写配角的话,那《亚尔斯兰》则是在一开始就很注重来描写达龙和那尔萨斯。
在实体小说上,或许这也做还可以,但是若是网文,我觉得千万别有事没事架空主角。也许有些朋友会觉得,其实达龙和那尔萨斯才是主角。殊不知,这种故弄玄虚,其实并不是很适合网文。总之,架空主角的戏份,要慎重。
四.其他作品
田中芳树的作品绝对不是只有这三篇长篇而已,很多作品都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影响。比如《药师寺良子的怪奇事件薄》,《夏日魔术》,《铁达尼亚》,《自转地球仪的世界》,《马法尔年代记》等.《铁达尼亚》,《马法尔》,《地球仪》一直出于TJ状态,让我十分的不爽,这再次提醒了大家千万开坑就要快点填。
这些作品中,《铁打尼亚》明显带有《银英传》风格,而《马法尔》则类似《亚尔斯兰》。《地球仪》的感觉类似于异世穿越,有些早期玄幻作品的感觉。由于还处于TJ阶段,所以就不多说什么了。
《药师寺良子》系列和《夏日魔术》系列我倒是比较喜欢看,有些都市奇幻的感觉。都市奇幻这个领域我还没有什么很大的感悟,也就不在这里废话了。
后记
奇幻频道开张后,我也没有很正式的发过什么帖子,反倒是水了不少。以前在HOOP里的朋友都知道我是那种追求精华率的人,所以,抽个空就来冲击下精华贴吧!也算是为小生同志的奇幻频道添砖加瓦。
不久前,看到有本什么杂志说,当前的中国网络奇幻小说其实都是日本RPG的变种奇幻,而不是最经典的西方式奇幻。这一点,我是承认的。80后的孩子们,敢说我没玩过电玩的,有几个?
既然如此,我想我们应该正视所谓的“日式奇幻”这个概念。
我们接触到的很多奇幻RPG游戏都是被日化后的二手三手产物,那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对此津津乐道,反倒是《龙枪》,《巫术》这类的纯西幻小说或游戏很多都容不进去呢?这其中,我想有先入为主的概念在里面,也有文化差异的因素在里面。日化后的奇幻,有些在文字流畅性以及人物观念上,反倒更能适合东方人的审美观,毕竟东亚文化一直都是在华夏闻名的引领下推进的,不管是日本人,韩国人,其文化根源总比欧美来得近一些。
我历来就不觉得小日本的东西十分的优秀,我的观念里,这种东西,国人只要肯推动,肯定也能做得出来。(当时看日漫,卡通,玩电玩的时候就这样想了。)希望,有朝一日,中国的奇幻作品能有一部经典出现!让我们期待“亚幻”的诞生。
最后,希望大家支持17K奇幻频道,支持中国网络原创奇幻。也希望看到有位大神能推翻我上面所有的仆街元素!因为我觉得有朝一日这些仆街元素在作者心中不在仆街的时候,就是网络奇幻上一个层次的时候,希望有一天,我们也可以说“是的,这是文学!”
无间道2008-也许你怀有无尽的爱意,却无法喊给天那边的人听由张佳玮-信陵发表在
(转贴)张佳玮-信陵
从某一点开始便不复存在退路。
——弗兰茨-卡夫卡
他走过黑夜的长廊,躲避着星辰在甬道上的刻影,蒙着自己的面目低头疾进。前方是大门,后面是步声。他知道,若自己回头,便会看到那个巨大的怪兽。跑快一些,前方那只戴了四只戒指的手按住旋钮,正缓缓将门合上,而他的脚陷入了泥淖,无法动止。他看到无数海的獠牙在等待着他,门外是漆成绿色的港市和布满茶叶的海洋。来不及了,他挣扎着起跳,一道凭空而来的黑色闪电劈中他的脑袋。泥淖张大了旋涡,像怪兽张开了嘴,他来不及喊一声,便跌进了深渊。
从窗口可以望见明尼苏达冬季午间的天色,鱼鳞般的碎云一直流向远处的山影。灰色的鸟在树上望着安东尼-沃克,望着他用毛巾擦自己汗涔涔的脑袋。恶梦像绿色的泥,沃克觉得,每一块抛开的、沾了恐慌与汗水的毛巾,落在地板上之后,都会就此腐烂。
淋浴,吃早饭前上磅秤,展开双手看看数字。电视上,巴克利正和史密斯打情骂俏。“查尔斯,我敢打赌,把你放在天平的这一端,那一端放上我的全家,加上鲨鱼和库里,天平才能平衡。”“去你妈的,你那个胖老婆加上兰多夫的话,这边要放一个洛基山脉才能平衡!”帕特-莱利面对无数话筒,故做冷静的说:“OKAY,实际上,鲨鱼的体重这个问题,嗯……其实,他的身体状况和年龄,是可以承载370磅以上的,当然,我不是说他已经有那么重了……”
沃克看了看磅秤上的数字,耸了耸肩。
开着车,直向训练馆。明尼苏达街道清冷,交通灯旁的大屏幕在播报去到新英格兰爱国者队的橄榄球外接手兰迪-莫斯,“他和凯文-加内特一样,在成就波士顿人天堂般的一年”。新闻播报员翻了下一页,看了一眼内容后,夸张的做了个鬼脸。“好的,我希望我们的球迷今天可以去现场观看……呃……我们已经七连败的……明尼苏达森林狼队,和,达拉斯小牛的比赛。当然,在开赛前,理论上来说,我们永远有50%的胜率……”
沃克想起自己记错了训练日程时,训练馆已经近在眼前。另一辆车孤零零的停在一旁,一个高大的黑人在低头和工作人员絮聊。沃克摇下车窗玻璃,喊了一声:
“阿尔!”
“实际上我就是忘了。”阿尔-杰佛森说,吃了一口蔬菜沙拉,对沃克狂嚼巧克力的嘴睨了一眼。“五个客场,他妈的的连续一周,圣诞节在路上过。每天起床,不知道下一次怎么安排。我受够了,安托万,我受够了。拜托别每天在我耳边聊KG,聊波士顿,聊他妈这事那事。”
“习惯了就好。”沃克说,小心的用叉子去挑蛋糕上的草莓。
“嘿,安托万。”
“嗯?”
“我是说,嗯……你会因为换了一个城市而对生活绝望吗?我受够了,真的。我原来以为波士顿是个老古板的城市,现在才知道那里是天堂——至少那里不这样一到冬天冻得人连脖子都缩短5公分。”
“这种话,你应该去和朱万-霍华德讨论……噢,他刚被裁……好了,这是个冷笑话。”
“这个球队多久会把我卖掉呢?”
“看凯文怎么想,他来这里十一年了……我所知道的是,他最后私下回波士顿是2005年,那时他还看到过你。他后来说,你很像他。”
“呃……”
“放心,你还是有机会回去的。”沃克继续吃着炸薯片,“王朝不会遗忘每一脉流出去的河水,KG、雷和保罗老了之后,他们会需要新的血液。你有机会回去波士顿的,他们都爱你。”
“好象每个离开波士顿的人都这么想。”杰佛森摇了摇头,“去洛杉矶时我还遇到丹-迪考来着,他回忆起花园,回忆起花园的地板,他说他还能想起那里那种木头的怪味。每次抬头看到冠军旗,他就激动得浑身起鸡皮疙瘩……”
“现在他不是每晚也在一个有冠军旗的球馆里打球么?”沃克笑了笑,“好吧,虽然那是湖人队的……”
“或者我会被转到一个莫名其妙的队伍重新开始吧,如果明尼苏达对重建的进程不满意……天晓得,他们真的想重建吗?”
“你总会签下一份一千万合同的,只需要耐心些,阿尔。”沃克说。“而我……我应该比你更快回到波士顿。”
“他们给你电话了吗?”
“不,我是说,我会比你更早退役,我会开着车,回波士顿去。”
“说说你吧,安托万。”阿尔-杰佛森无聊的把玩着橘子。“曾经的那个承诺,最后会兑现吧?”
“什么承诺?”
“卧底的故事。”
沃克看了看杰佛森,后者正把橘子皮折叠成一个方形。
“哪个电影的剧情?”
“嘿,安托万,别瞒我,我知道。丹尼-安吉说过,那是老头子还活着时传下来的故事。”
“扯淡。”沃克直截了当的评价说。
“可是,难道不是这样么……安托万,嘿,我可不是要嘲笑你,可是,2003年你去了小牛,他们就忽然从60胜变成52胜啦,然后唐-尼尔森和纳什就走了人。后来,你去了迈阿密,鲨鱼就变成了一头肥猪,而韦德,他忽然就完全不会射三分了。我不知道凯文是不是王朝的卧底,可是,至少,你做的比凯文棒多了。他用了十一年才给波士顿带去一个KG,而你,已经解决了达拉斯和迈阿密,解决了阻碍王朝进程的家伙们……”
杰佛森住了口,他发现对桌那个胖子的脸色非常难看。
“对不起,安托万。”他说。
沃克没有说话,他继续大口啃着奶油蛋糕。一个餐厅工作人员怯生生的走来。
“请问,您是,阿尔-杰佛森吧……可以要一个签名吗?”
“当然。”杰佛森流露出灿烂如球馆海报上那个25号一样的笑容。
“谢谢……呃,这位先生,是您的……是您的……?”
“我是他的爸爸。”安东尼-沃克摇摆着站起身来。“好了,阿尔,你结帐。”
对达拉斯的比赛打到第三节,哈里斯、琼斯、特里们纷纷下场,计分牌上,分差大至20分。杰佛森和克莱格-史密斯下场,沃克、马德森们从板凳上站起身来。
“嘿,安托万,祝贺你,听说你因为体重要超越鲨鱼,迈阿密的海滩要被你的屁股坐沉啦,所以来这里了?”约什-霍华德说。
沃克一声不吭的朝内线钻去,随即伸来四只大手,他的球被断了下来,霍华德一边向前场跑一边向他做鬼脸。
明尼苏达的观众开始怒吼:“去死吧,胖子,除了投三分你还能干点什么?你不是比他们所有人都重吗?去内线踢他们的屁股!你一个人吃的比他们所有人都多!”
“嘿,安托万,我们聊聊吧。”霍华德在禁区边角贴着沃克,低声说。“我查了互联网,哇,你打了两个月比赛,还只扣过一个篮呢,真的哟……要不,我让你扣一个篮怎么样……嗯?哇,那样你会不会把篮筐直接折断,砸穿地板呢?”
沃克回过头来,看了看霍华德。
“约什,知道我们的区别吗?”
“嗯?”
“你只配每天像驴子一样跑,然后在总决赛里被人踢屁股;而我可以大吃大喝发胖:因为我有枚戒指。”
沃克向外侧跑去,接过特尔费尔的传球。明尼苏达球迷们立刻爆出嘘声:“又他妈是三分球!去死吧……噢!——这个球……进了……”
“安托万,”更衣室里,杰佛森问,“我,真的可以回波士顿吗?”
沃克看着这个年轻人,好一会儿。
“当然,我会去现场,看你穿着绿色球衣奔跑的。”
在入睡前,安托万-沃克甚至已经不恐惧了,他知道自己会做什么样的梦,做好了一切心理准备。但这一次,他没有梦见怪兽。他只是回到了2007年冬天,他在打一个电话。
“你好,安托万-沃克。请接一下老头子。”他对话筒说。
“嗯。咳咳。”话筒对面报以轻微的嗽喘。
“我已经在迈阿密待了这么久,可以让我回去了吗?”
话筒冷了一会儿,像是写曲子的人折断笔之后的愣怔。他听到了用手帕擦嘴的声音。
“回哪儿去?”
“波士顿啊!这是老头子派我出来时的承诺,他说,解决了迈阿密,他就让我回来。”
“你确定你清楚你在说什么吗?开玩笑。您和迈阿密签有球员合同,请不要和波士顿开玩笑。”
“请让我和老头子说话,谢谢。他知道一切细节,是他派我出来的。”
“老头子过世了,刚刚。”
随即,梦境切换到另一个画面。
“1996年,NBA选秀,第6位,波士顿凯尔特人,选择了,肯塔基大学的,安托万-沃克!”
安托万越众而出,站到总裁身边,微笑,合影。波士顿人朝他欢呼。他听到总裁低声说:
“欢迎来到NBA,孩子。你的幸福生活将从此开始。”
也许我就不该来!”“现在知道已经太晚了……”
“也许我就不该来。”
“现在知道已经太晚了……”
“留下条胳膊行不行?”
“要留,留下你的命。”
——《东邪西毒》
在NBA2K系列的游戏中,签下一个球员就像买条宠物一样手续简单,然后那没头没脑的数码人就任你的手柄操作,赴汤蹈火去了。不管你怎么剥夺他们的爱好——逼着沃克打篮下、整场不让阿里纳斯出手、不让贾米森扔三分——他们都只会暗生闷气,而不会在现场揍教练。现实情况则不那么美妙:球员不是玩偶,他们有感觉,有智商,有悲有喜,有些——比如斯蒂芬-杰克逊老兄——还在熟悉的城市有相好的脱衣舞娘。交易去某个球队不只是换身衣服,还意味着换个单位上班,一切都要重新开始。橘子这种无知无识单细胞的水果都知道淮南北水土不同,何况人乎?“如果有一个机会重来一次”,以下十位仁兄是不是会叹句“也许我就不该来?”
1德伦特-韦斯特
23岁时他是凯尔特人的王牌后卫,可以一对一遏止联盟一半的首发组织后卫,能够每场得12分,每18分钟才失误一次。他还可以传出长距离击地妙传,投出绝杀远射;除了被他那御姐型的女友殴打过外,没有负面新闻——忽然间,他就被牺牲了,作为交换雷-阿伦的筹码扔到了西雅图。糟糕的是,这个城市人人为凯文-杜兰特狂热,需要的无非为杜少侠分担压力、乱战为先的滚刀肉后卫,文质彬彬如韦斯特,不免得为沃特森打起替补来。上场时间一少,身边搭档的又都是些血气方刚、古惑仔般只知道大呼砍人的孩子,韦斯特格格不入得过了份——一个读书人被抛进强盗群当候补师爷的窘境。想一想波士顿那边吧,他就像一个被大部队放弃的连队,或者被从火车上推到雪原上的小战士。“每个牺牲都是不朽的”,可是如果最后大部队成功撤退了,并不会在功劳簿上记下你的番号。
“好吧……也许没那么糟”:
他还没满24岁,而且在一支核心为杜兰特(生于1989年)的队伍里,他很有机会等到沃特森老去,然后成为球队的重要成员。进入2008年以来,他的上场时间已经稳定下来,他已经是片场稳定的龙套,而不用每天到处去蹭便当。最后,他可以打两个后卫位置,于是,请看兼打两个前锋位置的杰夫-格林:破饭店的厨师总是能又快又好的做好各种乱七八糟的食物,这就是他们的价值。
2马克-布朗特
一个残忍恶毒的笑话:上季场均12分6篮板51%命中率的布朗特,已经是森林狼队史上最好的中锋了:这样你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凯文-加内特在凯尔特人会表现出那样的狂热情绪——被ESPN认为酷似《勇敢的心》里的华莱士。本来他以32岁高龄,也可以好好继续熬完他余下三年、每年700万的合同然后退休了事,万没想到,上了年纪还要从西北直驱东南,去为鲨鱼当替补。迈阿密老人院各位置都缺,唯中锋位置上两位36岁开外的铁汉还霸占着位置,成心让布朗特光拿钱不干活。本季的前两个月,布朗特的戏份远不如热队吉祥物多,12月合计上场了68分钟,而且每战必败。事实上,在狼队时,他只需要像后卫一样完成跳投得分,而加内特会为他补上那虚无缥缈的防守和可以忽略不计的篮板球;在热队,他却得亲力亲为,大做蓝领:对一个32岁的老爷爷来说太残忍了些。最糟糕的是,在迈阿密他受到了“鲨鱼瘟疫”的传染——本季,他的罚球居然只有51%!
“好吧……也许没那么糟”:
莫宁受伤后,他多少揽得了一些上场机会:2008年1月他晋升为热队首发,他的跳投让他在1月11日的比赛中16投13中得到27分。如果莫宁终于退役,他可以在老去的鲨鱼身旁多占到些上场时间,用他擅长的投篮弥补他在防守端漏掉的分。比如说,经历了15连败后,他不是也作为胜利者走下球场一次了吗……而且他32岁,已经拿了份足以养老的合同,而且可以在全美国最温暖的地方过冬,而不用遭遇春运和雪灾……足够了。
3杰拉德-格林
回忆一下2007年初,他取下扣篮王时那些美妙的飞跃;那时他为东部最好的小前锋之一、保罗-皮尔斯当替补,刚满21岁,有着其他怪兽型扣篮王所缺乏的本事:漂亮的远射,柔和的罚球手感,不错的接球跳投节奏。上季每场打22分钟得10分以上。然后,与韦斯特一样,他作为筹码被贩卖了:从王气大盛的波士顿去西北苦寒的明尼苏达,这已够让人痛苦,而在这里,他全然没有位置。看着从波士顿同来的阿尔-杰佛森成为西北区仅次于布泽的内线杀手,而他却只好等待每场一节不到的、残羹剩饭般的上场时间。谁让森林狼成了一支童子军集中营呢?北卡天才麦坎茨、佛罗里达的冠军战最有价值球员布鲁尔,加上杰佛森合格的帮手戈麦斯,老头子贾里奇,纷纷堵在他的前方。他的远射、扣篮绝技,都需要优秀的传球手支撑——KG想必会说:“如果有好的传球手帮忙,我还去波士顿干嘛?”好的,这就是他的现状:本季场均打一节,36%的惨淡命中率,以及不到5分。少年俊秀就这样成了联盟最烂队板凳尽头的看客:天堂地狱一线间而已。
“好吧……也许没那么糟”:
他依然拥有无与伦比的天赋,而且甚少受伤。在无序的狼队,谋不到出场机会,但倘若狼继续发昏交易他——这是很可能的——他却有机会在别处打到一片天。如前所述,他拥有天赋、远射和手感,所欠缺的持球进攻技术与经验,是可以依靠时间来弥补的——毕竟他还没满22岁。
4安托万-沃克
2007年夏季,传闻他体重达到274磅;或者怕球迷分辨不清他和鲨鱼,帕特-莱利把他一脚踢到了明尼苏达。当然,自从离开凯尔特人四处浪游后,此胖子早已没有了年少时技术全面的风华。他在热队虽则没做什么好事,至少是2006年度总冠军阵中的第六人,依仗208公分身高抓几个篮板,外加胆大不要脸的每场5次三分远射,多少还有些用场。然而,当他以为自己可以躺在冠军戒指上在佛罗里达海滩颐养天年时,却莫名其妙发配到了寒冷的明尼苏达。人到垂老却颠簸不已,已经是苦了,却发现明尼苏达虽然是群童子军,却没他什么余地。阿尔-杰佛森、克雷格-史密斯们把持着首发位置,他只好在几个位置游走着每场熬20分钟。在一支以培养年轻人为目标的队伍里充当做嫁衣的长者本来就不很愉快,何况还要在板凳上挨嘘,看着往日与自己搭档为双子星的保罗-皮尔斯带着凯尔特人朝历史记录狂奔——其他请参阅《无间道2008》。
“好吧……也许没那么糟”:
……其实自从他去到小牛后让老尼尔森下课、去到老鹰后让老鹰19胜,大概已经没有谁对他抱有太大希望了吧……对他来说,去到哪里无非都是个过客。他所要做的只是在一站站的旅程中消磨自己越来越稀少的才华(如果他还有才华……)。他已经当过全明星,拿过总冠军,品尝过许多人一生都没品尝过的东西,而且比联盟史上绝大多数大前锋投进了更多三分球(不错的体验)。好了,其实也谈不上有太多遗憾——尤其是,1996届入行的两位常规赛MVP居然还没有过戒指,想到这里,他难道还不够幸福吗?
5JJ雷迪克
2006年夏天,他破掉ACC得分记录、杜克大学得分记录,成为NCAA史上最伟大三分射手时,一时风光无两。容貌英俊,三分神射,名校风采,外加出版有诗集:这一切都足以让少年郎轻裘肥马,纸醉金迷。2006年被魔术以第11位摘下时,他的前景似乎还美好着:有德怀特-霍华德坐镇内线,他尽可以与历史上其他名射手一样,在广阔空间里演练射术。只不过,当奥兰多人发现,这个193公分高、臂展颇短、运动能力羸弱的青年,似乎在得分后卫位置上防不住任何人,也甩不开防守者;他的优点是罚球精准——但基本找不到罚球的机会。最后,他还没法打组织后卫,这就注定他无法成为首发。新秀季每场打15分钟于杜克三分大师来说实在凄惨。本季,47%的命中率、35%的三分率似乎不错,但上场时间只有每场区区9分钟,赛季过去两个月总得分甚至还不如艾佛森一夜的飙分……清新脱俗的少年郎倘若永留杜克,还可以保留完美形象;可是既然到肮脏江湖来,再被打得一塌糊涂,就很有些斯文扫地的哀伤。类似的情况请参考段公子:摇折扇说笑话嘲弄别人时固然潇洒,被岳老三一巴掌拍倒提起来打算扭脖子时,就不那么美妙了。
“好吧……也许没那么糟”:
首先,其实在选秀前,他以杜克史上最强射手,却只被预测在14位左右,已经体现了人们的价值取向。如今北卡威镇NCAA的黄油手汉斯布劳命运类似:NCAA与NBA是不同的世界,也许他对这残忍的结局早有所料;其次,牢记斯蒂夫-科尔、霍纳塞克等例子:白人神射手是最挑水土的一群人,他们很少闪光,但却长命而耐久。等着吧,只要还在NBA边缘,总会有人打电话来给你份新合同的……
6拉沙德-刘易斯
与迪奥、沃顿等人一样,他也是“合同年定律”的范例:签下宏伟的二千万年薪大合同后,所有数值均有下降。在11月魔术风生水起时,他每夜勤恳的射三分、投罚球、偶尔抓下关键篮板。当2007年12月、2008年1月,魔术如上季般高开低走后,他便频频上演“大家状态都不好吗?我也是呀”的大众流夜晚,而甚少雪中送炭,救队伍于水火……这种与队共枯荣的精神说是团队精神也好,说是缺乏抗争之性也罢,他自己似乎从未在乎——如果你仔细看,会发现签下大合同后的他脸上犹如戴了副面具,无悲无喜,一派淡泊尘世的模样。好象看不到九年以来最低的命中率、四年以来最低的得分、八年以来最低的篮板——噢,犯规数倒是职业生涯最高的。
“好吧……也许没那么糟”:
我们对刘易斯可能过于苛责:场均18分5个篮板,而且是球队最稳定的射手(想想没脑子的内尔森)和罚球手,而且对球队没有什么负面作用,偶尔还可以帮球队绝杀个波士顿什么的,对他的指责只能建筑于他2000万年薪上的——我们可以说,他干的活也许只值900万。但是,如前所述,一个人如果能拿2000万年薪,他当然没什么理由后悔了。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对于那些并不野心勃勃的伟人来说,打出壮丽的比赛不就为了大合同么?好了,他已如愿以偿。
7贾拉德-杰弗里斯
211公分的身材,可以打包括得分后卫在内的四个位置,不断进步的跳投,这些本是他成为华盛顿板凳宠儿的条件,甚至使人幻想有朝一日,他能成为首都球队的王牌之一。2006年夏天,与骑士那波澜壮阔的六场大战中,他还盯得勒布朗-詹姆斯频频上演带球撞人的戏码。或者是因为那次经历毁了他:他被伊塞亚-托马斯看中,许下600万年薪带走。然后他就进入了纽约的炼狱。本季节,他上场时,必须忍耐在奇才没经历过的一切:比阿里纳斯更不爱传球的马布里,比贾米森更虚无缥缈的兰多夫,比埃迪-乔丹更直愣的托马斯……好了,本季他居然还首发了4场,每场可怜的2.5分,时时坐在板凳上,一脸听天由命的表情。你还想得起来他是2002年第11位的新秀吗?
“好吧……也许没那么糟”:
杰弗里斯在离开奇才前依然只是个希望之星,而他在纽约的遭际,无非是一棵待发育的树苗被刺客折断了:比起腰斩参天古树,这还不算太可惜。而且,600万年薪,足够长的年限,纽约的大都市背景,干拿钱不打球的舒服劲儿(和纽约许多大合同匪徒一样)。好了,其实人生不一定需要篮球才能幸福的,美元也可以填补精神的空缺。
8扎克-兰多夫
2007年11月他被吓着了,当麦迪逊花园的观众整齐划一的吼出“伊塞亚滚蛋”时,他魂不附体的对记者说:“我在波特兰可没见过这阵势。”皆因波特兰西北边塞,远较纽约这些刁钻的大爷们民风淳朴而已。而且他若归去,想必波特兰人也不会嘘他,反而要顶礼膜拜:去掉了他这个上季24分、10篮板的内线柱石,波特兰反而有声有色,年轻人鲜花怒放,12连胜震动联盟。开拓者球迷该大张旗鼓庆祝送走瘟神。实际上,此胖子本季数据也还不差:17分10篮板,像模像样。但可怕的是,与在开拓者一样,他像只需要供养的大蜘蛛似的,需要队友不断给予他供养,听任他不断投丢;而在重复无聊的中距离投篮外,他很少给球队提供养料。最可怕的是,他压根不防守。如果你看到这个206公分高接近120公分的胖子盖了记帽,就该马上去买彩票:因为他平均每打三个星期比赛才盖一个帽,倘若落了你的眼睛里,那真是运气。
“好吧……也许没那么糟”:
虽然也许是史上防守最烂的大前锋之一,至少他场均还能揽下两双的成绩,而且,马布里停赛后,他们居然开始三连胜了,他的未来也许不那么黑暗。最后,纽约的冤大头们一定会给他一份高薪合同的,所以,他想必不会太后悔才是……最后,纽约是联盟对请假要求最宽松的队伍——马布里可以随便请假离开球队几天。这对兰多夫有利,不是吗?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上季他曾经向麦克米兰请假,理由是“女朋友家人死了葬礼需要人手”。至于两天后为什么他会在夜总会被发现,也许只因为他女朋友家包了夜总会当葬礼举办地?……)
9本-华莱士
我们知道他不会进攻,他可以在32岁高龄还忽悠到1500万年薪,靠的是他多年来统治篮板与盖帽上的霸气。但是,如果帕克森早知道他会因为头带、耳机和芝加哥媒体叨咕许多废话,而本季每场只抢不到9个篮板的话,不知做何感想……失去他的活塞被证明依然是联盟防守强队,得到他的公牛却在2007年先被他的旧主扫地出门,再成为一支堕落的青年军……
“好吧……也许没那么糟”:
首先,斯基尔斯已经下课了。联想到这位主教练的光辉过去——在他手下不得志的库里和钱德勒转会后立刻光芒万丈,曾经吞吐风云的大本和诺阿在他手下犹如猪狗——你很可以想到,大本身上的枷锁快要解开了:毕竟他还是一个比联盟大多数内线要凶悍的防守者和篮板手。其次,直到37岁他都领着1500万的年薪……好了,即便2006年夏有巫婆告诉他“离开底特律你将不再辉煌”,他也不会后悔的。已经有枚戒指的人,最需要的就是钱。最后,公牛换帅后,大本在连续七场比赛中篮板上两位数,场均2.2个盖帽。是的,我们已经可以说,斯基尔斯才该代替大本上榜。
被耍了,当我XXXX,你还真以为?信不信由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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