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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四章 重阳来人
    不多时,城市中就多了一群奇怪的人。他们陆陆续续的到来,但是好象都又认得的。见了面,先是单手作揖在胸前,相互鞠躬。这群人中有老有少,有些甚至穿着道衣。穿道衣大多是其中年龄比较大的。这些人都是精神熠熠,两眼炯炯有神。站在纵于酒色的城市人中,显的格外引人注目。他们两人一伙,三人一群,游走在城市中。

    “象是捅了马蜂窝了一样,真是招惹不起,一下来了这么多的人”

    林清和刘佳坐在一家饭店里。刘佳透过玻璃窗瞧外边的马路,见了不到半个小时,眼前就走过不下三批这种人,经不住的感慨。

    林清正要搭话。忽然听到饭店门外,传来对话声。

    “师兄,找了这么一个上午,也累了。我看这家饭店也算洁净,就在这里歇歇吧。”

    话音落下一会,就见两个年轻人从门进来。

    林清背对着那饭店的门坐着,听着他们进门来,心中发虚,下意识避着他们的目光。

    他们一前一后的进门。一进门便把原先在这饭馆里吃饭的人的目光全都吸引过去。走在前边的那人对着众人的目光毫不在意,显的习以为常,环顾了整了饭馆,然后径直朝一个空桌子走去。后边的那个却是皱了皱眉,仿佛那些人会隐身法一般,只看着前边那人的后背,跟了过去。

    林清看他们两人,觉得有些不对劲,可是却是哪里不正常。看到他们坐下,把随身带了的剑搁在桌子上才明白过来。现在的正常人出门,好象不会随身带着一把剑的。

    他们并未穿道衣。如今为了行走的方便,一般修道之人除了必要的场合,平时也不穿道衣。但是他们随身挂着一柄剑,且不论那鲨皮吞金的剑鞘里边装的是不是真的剑,就光这个造型就够吸引人了。

    “这两人真有钱哼——不知道用邪法害了多少人,才搜刮来”刘佳见林清眼睛虚虚实实的看那两人,愤慨的说道。

    “邪法?”林清有些疑惑,随即马上想到自己对他说那玉龙子是一个邪恶妖道,没想到他会想当然的认为玉龙子的门派也是邪派。

    这些话若是给那些重阳宫的人听了,误以为是我说的,又不知道要惹上什么麻烦。

    林清看着刘佳愤愤不平的模样,打定主意要拐弯莫角的警告他不许在别人面前说这些事。

    “你怎么知道他们很有钱的?”林清以为他说的是他们随身带的剑。有些不服气。

    这样顶多有些奇怪罢了,自己门派虽然发的只是桃木剑,但是那是因为两派的功法不同,桃木更能发挥自己派里的法术威力,非是因为没他们重阳宫有钱。

    “你看他们一身行头就知道了”刘佳大不以为然。

    “他们的衣服很值得钱吗?”林清实在看不出来,灰灰的,不比自己身上的这一套好多少啊。

    “你知道阿玛尼吗?什么是阿玛尼知道吗?知道他们那套衣服值多少钱吗?”刘佳越说,心中越是不平,满腔的妒火,喷出鼻子却是冒冷气。

    “到底值多少”

    “多少?哼——也不多,也就八万多点吧”

    “啊——”林清惊讶的合不上嘴。早就听说重阳宫的人有钱,有钱,现在是真的见识到他们是怎么有钱了。

    “看那小子油头粉面的,定是用那采补之术,不然哪会这般容光涣发的不知道有多少良家妇女毁在他们的手上”他眼看着他们发着议论,话语中透出的醋味比他们面前那盘糖醋排骨还要浓。

    “师哥,你看这里居然还有‘葫芦头’!”先进来的那人看着菜单惊喜的叫道。“这几天正是胃口不好,醒醒喂只是不知道他们做的行不行”

    “行,我们师傅手艺厉害,怎么会不行。他做的菜可是市中心的那些酒店没法比的”站在一旁的服务员不住的夸。

    天下有三种话最当不得真。做官的说自己不贪污,刮地皮;媒人说姑娘好看,男人英俊;还有就是店家说自己的做的饭好吃了。

    那人听了服务员的话,笑笑也不在意。

    不一会就点完了菜。

    “师哥,你说那放那‘十急焰火’的到底是谁?这一回,师兄弟都过来了,都不知道。我们也寻了这么些天,都没找到放焰火的人。难道不是我们派中的人放的?不然他放的看到我们来了,怎么都该自己寻上来啊。”“这等东西怎么会到别派人的手中。这是我重阳宫弟子遇险召集同派帮助的信号,能救性命的东西,谁不会看的重?除非”那师哥的眉头一直没松开过。

    “除非什么?”“除非除非有人给杀了,别人从他尸身上拿了焰火放了。”“敢!谁这么不长眼,敢杀我们重阳宫的人”“我这不也就是推测吗?再说我们一辈弟子都在这里,并没见谁失踪了,而且柳长老查了,大家的‘十急焰火’都在,并未有人遗失这事情真是奇怪了”

    他两人正说着,他们点的菜就端上来了。

    掰开筷子,吃了几口,却没发现有“葫芦头”。叫了服务员问。他不耐烦的指着一碟东西。

    “那不就是吗?”“这个是什么东西?”“葫芦头啊,用葫芦做的”“什么?”林清听了那服务员的话也是吃了一惊。“用葫芦做的葫芦头”

    葫芦头是西安特有的传统风味食品。

    相传唐贞观年间陕西耀县名医孙思邈于京城长安巡医时路遇一家卖猪杂羔的的小店,要了一碗“煎白肠”,吃后觉得腥味太大,还很油腻,便从腰胯上的药葫芦里倒出花椒、大香、上元桂、熟地、山药等中药连同葫芦一起送给了店家,吩咐煮肉时将这些药膳当作料放进去以去腥味。店家照办以后,发现新煮的煮杂羔不但不腥,还比以前更香了。从此这家店面顾客盈门,生意日渐兴隆,店家感激的不得了,特将孙思邈所赠的药葫芦高悬门首,并将所卖食品取名为‘葫芦头’。

    不想这家店会有这般别样的做法,怕是千百年来第一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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